唐山仲裁委员会举办第二期学习《仲裁规则》培训班
发布时间:
2020-09-01
2020年8月30日,唐山仲裁委员会举办了第二期学习2020版《仲裁规则》培训班。本次培训采用新媒体形式开展“线下加线上”授课模式,向130名唐山本地和全国范围内的外地仲裁员作了2020版《仲裁规则》的解读辅导。

2020版《仲裁规则》是唐山仲裁委员会新一届领导班子共同努力的成果。《规则》编篡起草人赵国来副主任介绍说:唐山仲裁委员会新一届班子成立以来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按照省司法厅部署的“制度建设年”要求,对九年来一直沿用的仲裁规章制度重新进行修订。经过努力,我们目前拥有共计39项新版唐山仲裁规章制度体系,形成了规则、守则和制度相互结合的系统化、网格化、规范化的制度体系,具有科学、完善、配套、统一的制度体系特征,实现了我委制度建设的科学、规范、完整,是我委开展仲裁业务以及内部管理工作的基础和依据。
2020版《仲裁规则》吸收了宁波、广州、上海、青岛、成都等家目前国内主要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精华,形成了条款最多、幅面最广、具有唐山特色的《仲裁规则》。它创造性地制定了诸多前瞻性条款,具有可操作性强、兼具时代前沿特色的优点。其中的“异议权及时行使”、“仲裁邀请”、“友好仲裁”、“仲裁管辖权”、“5-7人仲裁庭”、“调解内容不得援用原则”、“裁决的既判力”、“特定程序”等条款的制定和提出,在全国仲裁业内具有独创和超前意义,是一部实用的办案“工具书”。

培训班上,赵国来副主任从仲裁的产生、发展开讲,横向对比国内仲裁业界现状,详细地对2020版《仲裁规则》的制定依据和条文立意作了解读,重点突出独创、特有条款的梳理和讲解。
华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唐山仲裁委员会委员路瑶就《仲裁规则》第三篇“国际商事仲裁的特别规定”和第四篇“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曹妃甸片区仲裁中心”的关联问题和相关条款同步作了重点辅导。
唐山仲裁委员会按照《仲裁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将业务培训活动纳入仲裁员年度考核计划,分批分期推进仲裁员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全体仲裁员的业务素质和办案水平,为推动和发展仲裁事业不遗余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