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仲动态|送法进企业 助力高发展
发布时间:
2024-12-01
为进一步了解企业现状,深入分析企业存在的问题和仲裁法律服务需求,为企业提供专业的仲裁法律服务,唐仲继续开展“聆听企业心声,护航高质量发展”系列活动。2024年11月29日,主任郁红祥、副主任兼秘书长于幼禾、副主任赵国来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赴部分企业调研走访,并进行座谈。
相关企业负责人表示,受目前经济形势影响,各企业不同程度存在回款周期长、资金周转紧张,以及合作方履约能力下降、违约率上升等情况,导致纠纷争议明显增多;部分企业法务实务经验不足,企业防控风险意识不强,企业合同管理、风险管理、合规管理不完善等因素,增加了企业的经营风险,导致各类纠纷递增,这不仅影响了企业的正常运营,也给企业的社会声誉带来不利影响。我委领导表示,唐山仲裁委员会始终秉持高质量服务企业的法律服务理念,在化解企业矛盾纷争方面,各类企业可以充分利用仲裁解决争端的优势作用,及时快速处理,我委也会为企业提供高效专业的仲裁法律服务。
针对企业如何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问题,我委相关部门负责人根据现行法律和我委仲裁规则的规定,结合仲裁实务,进行了详细的解答和回应。赵国来副主任指出,仲裁充分尊重意思自治和契约自由,当事人具有更多的自由和更大的自主权,与诉讼制度存在明显的差异,部分企业法务未能全面了解和掌握仲裁规则,不能充分运用仲裁规则和仲裁制度的优势行使仲裁权利,致使仲裁的专业、高效、便捷的优势无法充分发挥,建议企业及时转变仲裁理念,加深对仲裁制度的了解,善用仲裁规则。
郁红祥主任在总结讲话中强调,部分企业存在合同权利义务约定不具体、提出的证据理由不充分,以及欠缺纠纷解决的主动性等问题,导致纠纷未能得到妥善解决,建议各相关企业擅用、会用仲裁方式解决争端,唐仲也会站在客观、中立的立场,平等地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作出公平、公正的裁决。
郁红祥主任建议,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应当提高纠纷解决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一方面要充分做好准备工作。强化合同管理,注重收集和提供证据,关注国家政策调整,为风险防范和纠纷化解做好充分准备;另一方面要以积极的态度应对纠纷。要尽量掌握纠纷解决的方向和主动性,与对方当事人保持沟通和联系,为仲裁调解与和解创造条件,共同推动纠纷的顺利解决。对于双方能够达成一致的部分,可以适用先行裁决或部分裁决,逐步缩小双方争议范围。
此次调研活动为全面了解企业痛点,寻求解决途径提供了第一手资料,相关答复和建议得到了企业的高度认可和赞赏。下一步,唐仲将继续深入调研走访,进一步深化沟通交流,提供全方位的仲裁法律服务,充分发挥仲裁便捷、高效、专业、公正的优势,提高仲裁法律服务的效能,为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增添新的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