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仲动态|2024年度商事仲裁培训周活动正式启动
发布时间:
2024-10-08
为进一步强化仲裁队伍业务能力和整体素质,提升仲裁服务效能,唐山仲裁委员会启动了“2024年度商事仲裁培训周”活动,并于2024年10月8日举办了启动仪式。主任郁红祥、副主任兼秘书长于幼禾、副主任赵国来出席启动仪式,会议由副主任兼秘书长于幼禾主持,郁红祥主任作开班讲话。

启动仪式采用线上线下同步进行,40余名仲裁员代表、12名新聘仲裁秘书以及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近80人参加现场培训,400余名仲裁员通过抖音直播线上参加,线上线下累计12000余人次参加,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启动仪式上,12名新聘仲裁秘书作自我介绍,3名仲裁员代表就仲裁员与仲裁秘书的工作衔接问题作了交流分享。仲裁员李国安表示,仲裁秘书与仲裁员、仲裁机构共同组成推动仲裁发展的“三驾马车”。仲裁秘书是矛盾纠纷的调停者、当事人和仲裁庭的服务者、仲裁程序的推进者和管理者,是仲裁员的“最佳搭档”,在仲裁程序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仲裁员李顺前表示,仲裁程序的有序推进,有赖于仲裁秘书的负重前行。仲裁秘书是仲裁员信息披露与回避制度的重要责任主体,应当与仲裁员相互配合,明确职责分工,共同推动仲裁程序的正当性、合法性。
仲裁员赵阳利结合自身民事审判与仲裁司法审查的实践经验,强调了仲裁案件立案审查、证据交换、庭前准备、庭审安排及仲裁裁决等十个方面的仲裁实务工作要点。
在授课环节,赵国来副主任讲解了唐仲《仲裁规则》,从规则修订过程与创新作为切入点,对仲裁制度的起源与发展、仲裁的受案范围与原则、仲裁送达,仲裁程序参加主体、各阶段仲裁程序进行了重点讲解,并结合新《仲裁法(修订草案)》条文分析了仲裁协议效力认定、仲裁裁决的送达与籍属、自裁管辖权等问题。同时,还根据仲裁行业现状,介绍了临时仲裁制度、仲裁裁决的既判力、仲裁中的谈判促进制度、司法审查双轨制、仲裁的商事性等前沿问题与理论,并对中国仲裁行业发展面临的热点问题进行了展望。

同日,业务二处处长唐甜甜从仲裁案件司法审查视角,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结合《民事诉讼法》《民法典》及唐仲《仲裁规则》的规定与具体案例,讲解了《仲裁法》第58条关于撤销仲裁裁决的事由如何具体理解与适用的问题。
郁红祥主任在开班讲话中指出,在仲裁工作中,仲裁员和仲裁秘书是密切合作的伙伴,应该彼此分工、互相配合、各司其职、各展所长,努力提升仲裁服务水平、加快仲裁程序效率、提高仲裁服务质量。
郁红祥主任认为,对仲裁员和仲裁秘书来说,熟悉和掌握仲裁规则,有助于充分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仲裁权,强化仲裁程序和仲裁裁决的合法性,维护仲裁裁决的稳定性。仲裁不是诉讼,仲裁员和仲裁秘书要注意转变思路,贯彻商事裁判理念。
郁红祥主任强调,仲裁员在行使仲裁权时,应当独立于自身职业。律师仲裁员具有不同于其他职业仲裁员的特殊性,为保障律师仲裁员正确履职尽责、规避可能的程序风险,应及时更新个人任职信息、严守仲裁员及律师保密制度、遵守仲裁员信息披露及回避制度。
郁红祥主任指出,仲裁秘书是仲裁活动的枢纽,代表仲裁机构进行案件管理,并为仲裁庭和当事人提供服务,是仲裁机构、仲裁庭、仲裁员、当事人及其彼此之间联系、沟通的桥梁,是仲裁程序的实际管理者、推动者和监督者。仲裁秘书除了掌握一定专业知识,还应当具备沟通协调、语言表达、团队协作等工作能力,以及较强的抗压能力。
本期培训周预计为期5天,内容涉及《唐山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20版)》、仲裁司法审查、仲裁员信息披露、仲裁立案流程、仲裁秘书工作实务、文书写作,以及唐仲发展历程、规章制度等多项内容。
本期培训课程主要面向唐仲新聘仲裁员及仲裁秘书,同时也吸引了仲裁员、律师、法务和其他社会群体的广泛关注。与会人员均表示受益匪浅,有效提升了关于仲裁规则和仲裁制度的理解,加深了对仲裁员与仲裁秘书岗位的认识,坚定了唐山仲裁队伍不断精益求精,践行“秉公、求真、唯实、崇和”仲裁理念,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信心。

唐仲将以本次培训周为契机,继续发挥专家仲裁、专业服务的优势,持续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助力优秀仲裁和法律人才的培养,促进法律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提升服务能级和质效,满足社会公众和法律服务行业的新需求、新期待,加快构建法律服务行业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