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仲裁职能 为企业复工复产保驾护航
发布时间:
2020-03-02
河北省司法厅2020年2月27日向所属各部门下达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公共法律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所属各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的系列重要指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安排。”唐山仲裁委员会依据《通知》要求,切实从实际出发,坚持法治导向、问题导向和精准导向,充分发挥仲裁职能作用,牢固树立打赢疫情防控总体战、阻击战的决心,为我国经济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为此,我们着重从以下方面做起。
一、从思想上强化大局意识,提高政治站位。组织行政机关人员认真学习、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求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做好疫情防控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求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确保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两不误,为取得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双胜利提供公正、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充分利用当今网络信息化的强大优势,增强网络平台的功能服务,加强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发挥仲裁程序的优势、特点,简化办理程序,积极主动的开展惠企工作,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为企业依法规范有序复工复产提供优质高效法律保障。
二、针对当前疫情特殊时期,进一步细化工作新举措。本会业务处作为窗口单位,把如何做好疫情防控、保障仲裁工作有序开展,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在疫情尚未完全解除的情况下,将疫情防控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为避免聚集,减少人员流动,有效阻断病毒传播渠道、遏制疫情蔓延,业务处在立案受理与案件审理方面,一方面采取借助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相关工作安排,引导当事人采用“窗口+在线网络”方式接待立案咨询;另一方面对现有案件仔细梳理排查案件情况,尝试引导当事人选择书面审理或延期审理,减少当面开庭,仲裁员、仲裁秘书利用电话或视频联系、斡旋、调解等方式进行沟通化解矛盾;三是对涉及疫情防控事项案件,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简易程序、速裁程序,使仲裁案件在确保依法、公正的前提下做到快审快结;第三,加大便捷仲裁服务,积极帮扶企业共渡难关。对涉及疫情防控物资生产、流通或与之相关联的企业开通专项服务,实行案件优先受理,落实专人负责办理,力求速调、速审、速结。提供免费业务咨询和法律法规宣传服务,协助企业规范合同文本、防范疫情期间法律风险,为有序复工复产提供公益法律服务。第四,做好本单位人员和外来人员必要防控工作。对进出本单位的人员提示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的检测,同时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倡导工作人员步行、骑车或乘私家车出行,确保防疫工作从每一个细小环节落实到位。
三、加强本单位组织领导,保障工作实效的落实。我们要高度重视防疫期间的复工复产法律服务保障工作,结合本单位的工作性质和特点,积极协调好防疫期间的人员、设备的保障,进一步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设,及时做好对涉及疫情法律服务的数据的分析与研判,提前做好防控化解重大矛盾的风险,调解解决随时可能出现的突发问题,确保工作的成效。在当前特殊时期,充分利用网络传输的手段,及时宣传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支持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为企业的复工复产铸就坚实基础,打好疫情防控的总体战、阻击战。